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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0日电 天一新材(688033.SH)今日发布关于申请债权人破产预重整的公告。 2025年11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京一中院”或“法院”)作出《决定书》【(2025)京01破申144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天一新材料的债权人天津盛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宇”或“申请人”)以公司无法清偿全部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清算(预重整)。本公司同意已在申请中说明上述事项,并自愿承担重组前的相关义务。为有效确定重整成本和可行性,提高重整成功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该公司预重整。预重组期间,天一新材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财产、印章、账簿、文件等资料; (二)妥善决策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妥善保值资产; 。 。 。 (六)与投资人、债权人、(指定)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制定预重整方案;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天一新材表示,北京一中院启动公司预重整的决定并不构成这意味着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将最终受理天津盛宇的公司重整申请。公司随后是否会进入重组程序仍存在不确定性。若后续法院决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将配合法院及管理人依法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律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后续规则法院受理公司重组申请,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及早启动债权申报和审查,资产调查、审计审查等工作。有利于公司及早与债权人、重组意向投资者等进行沟通协商,协商研究重组方案,提高后续重组的成功率和重组工作的效率。天一新材料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4788万股,发行价格20.37元/股。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林玉松、赵琪。目前公司股价处于断点状态。 2019年8月6日,公司盘中股价触及上市以来最高点64.80元,此后一直波动。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7,531.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67,8129万元万元,比原计划增加22221.29万元。天一新材2019年7月18日发布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6.456亿元,用于年产60万片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刹车片、闸瓦、160公里电力线路生产线制动单元的研发、建设工程及营销服务和网络服务。首发上市及公司发行费用达10750.27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8773.58万元。保荐机构中信建投控股控股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最终跟踪投资数量为1,963,672股,跟踪投资比例占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4.10%。天一新材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上市公告披露2022年10月28日公告显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11,438,808股,发行价格20.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319,041,594.4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金额为2,296,586,846.24元。本次公司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宁、王泽石。公司发行对象不包括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的发行人、承销商。天一新材募集资金将用于高性能碳陶瓷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碳制品预制件自动化智能编织生产线建设项目以及增加流动资金项目。经测算,天一新材料的两次募资营业额达到32.94亿元。
(编者:徐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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