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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4日电 金美科技(600844.SH)昨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收到《关于内蒙古金美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条件、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的交易所审核意见》,上交所将公司申请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司发行股票若干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实施。证监会作出批准注册决定后,K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相关法律法规在具体事项上的要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金美科技10月16日披露的2024年A股定向发行计划(修订草案)显示,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159.03万元(含原金额),扣除亏损后,全部用于增加公司流动性。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瑞宏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金瑞宏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金瑞宏基”)。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股票,发行价格为1.86元/股。金美科技2024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股东由丹化集团变更为金瑞宏基,实际控制人由岘港市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变更为于泽国。公司本次就特定事项发行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264,295,871股(含本金),且就特定事项发行的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金美科技本次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吴世峰、张泽华。
(编辑: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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