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晓璐 12月5日,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上市公司监管的总体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要求,强化注销信息,并购标准、政府收购重组、重复并购、重组、加强投资者保护、监管认定等。法律责任等,涵盖上市公司管理的各个方面。在业内人士看来,《规定》是上市公司行政管理的一项重点规定。它们承前启后,连接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中国证监会的规章制度提供了更直接的同意依据,构建了结构更加严格、权责更加明确的监管体系,从而提高了资本市场监管的规范性、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更好地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规定》将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市场纪律三个方面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产生积极影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力表示。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一是通过制度规范公司治理,二是强化对并购重组活动的制度支撑,推动上市公司通过资源整合优化业务结构。其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夯实市场诚信基础,促进上市公司合规经营。升级上市公司管理制度 《条例》的一大亮点是,专门设立上市公司治理章节,明确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架构,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制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保护和规范股东权利的行使。 “过去,《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虽然对公司治理作出了基本规定,但更多对上市公司治理的操作要求分散在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制定的规则中。这些规定改变并缓解了公司的状况。了解公司核心系统,了解上市公司核心系统,了解大多数公司的监管逻辑升级。郭力表示,升级上市公司的管理制度将显着提高已上市公司的质量,从而保障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唐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定》亮点颇多,比如明确了独立董事主要职责的方向;链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明确了“违反规定罪”。明确了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除第三十八条的原则规定外,还具体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丰富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八十二条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在“控制控制”情况下实际履行职责的人员为“双重控制人”等。“范例”中公司治理的相关标准主要体现在四个维度:一是夯实组织基础。对公司章程涵盖的内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审计委员会职权等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二是争取“核心少数”。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法占用资金资金流失、非法挪用公司阿尼普拉等,“关键少数”的权力被锁在体制的笼子里。三是强化信托义务。对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细化了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义务,强化了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降低了代理成本。四是完善保障机制。 《规定》专门强化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的履职保障,旨在完善制度,实现全面合规。升级打假打假“工具箱”,依法真实披露信息,是对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一方面,《规定》重点针对金融造假、恶意披露违法行为,从预防、处罚等不同角度加强监管和破解;另一方面,他们专注于主要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公平披露、合作披露、排除披露、募集资金披露用途变更等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方案。在打击金融欺诈方面,《条例》进一步加大基础制度供给,完善防伪打假体制机制。一是加强关联交易监管,强调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必要性、合规性,防范财务造假。二是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和控制,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预审、事后审计、责任制等制度。 ang obligasyon ng lupon ng mga 总监 na aktibong mabawi ang kabayaran, at kailangang mabawi ang malabo na labis na pagtanggap ng mga 在labis na pagsalungat 获利。 Pangatlo、mga ikatlong 零件图拉 ng mga kaugnay na 零件、mga 客户、mga 供应商 ay malinaw na ipinagbabawal na makipagtulungan sa 假货、ang ligal na pananagutan ng mga ikatlong 零件 para sa pakikipagtulungan sa 假货 ay nilinaw。最高可处以1000万元罚款,打破假冒“生态系统”。 Bilang karagdagan, ang "mga regulasyon" ay nagtatakda din na para sa pandaraya sa pananalapi, ang mga nakalista na kumpanya, mga kaugnay na party, at mga party na nakikipagtulungan sa pandaraya ay isasama sa listahan ng mga seryos按照规定为不可信实体,将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开在一定期限内。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强化监管框架,增加金融诈骗的违法成本,从而遏制金融诈骗的冲动。f 有关实体实施欺诈行为。唐欣表示,《条例》在现有海关的基础上,从基础法规层面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防控和打击金融欺诈的“工具箱”。郭力表示,《规定》强化了关键系统供给,形成打击财务造假的“组合拳”,将促进上市公司合规经营,改善整体市场环境。此外,该法规还规定了资本覆盖处罚和非法担保。一方面,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法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操纵上市公司为其提供资金或者违法担保。另一方面,明确资本覆盖和违法担保的行政责任,填补法律“空白”。 《条例》明确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s 涵盖担保。全面加强投资者保护。条例专门设立了投资者保护章节,重点对市值、分红、回购、删除等管理进行了规定,着力从各个方面加强投资者保护。关于pammarket价值管理和股息回购,《规定》将细化总结行之有效的培训做法。主要是强化上市公司及相关方积极回报投资者的意识,督促上市公司将公司投资价值的合法化提升内化于内部制度并采取积极行动。郭力表示,在投资者保护方面,《条例》主要在三个方面做出了规定。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禁操纵证券市场、制造和传播虚假或虚假信息,将继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投资者判断上市公司价值提供基本条件,防止出现“柠檬市场”。二是要求上市公司关注公司投资价值,做好现金分红、股票回购等制度安排。这将提高投资者对长期回报的预期,推动投资行为从短期交易转向长期配置。三是严格规范剔除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决定,强化市场安全机制,减少低质量公司的资源积累,引导投资者向管理健全、运作规范的公司集中。此外,业内人士表示,《规定》还强调加强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坚决防止清算公司逃避清算,防止无残值的上市公司利用重组方式损害债权人和投资者利益。唐欣表示,《条例》延续了现行立法政策。一方面,明确了上市公司及关联方推动投资价值提升的要求,严禁操纵市场等“伪市场管理”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和机制,强调现金分红优先于期权的股利分配。另一方面,要求主动退市的公司为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或其他合法形式的保护措施,并对公司股票退市后公司股票的转让或交易作出总体安排。
(编辑:蔡青)